近日,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2]58号)文件。我校荣获2010—2011年度“河南省文明学校”称号,同时我校医公司护理系2010级护理4班员工李翡玉莹获得“河南省文明员工”荣誉称号。
据文件称,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和富民强省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员工”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据悉,此次获得“河南省文明学校”的普通高校有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