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订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及数量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2名(具有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证书),工业设计、平面设计专业1名,经济管理专业2名,知识产权专业1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本人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费30元。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2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该专业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阳市编委办公室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丁文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宏伟 市政府副市长
海 鸥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文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范喜昌 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王向东 市商务局局长
张保中 市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社局,王文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宜
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员工、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员工、参加郑州市“大员工村干部”计划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员工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员工,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员工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5、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71—6、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